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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防白蚁 再谈卖房
发布时间:2009-3-20 | 来源:厦门白蚁防治站

本网讯 记者郑思琪报道:昨天,东莞市法制局公布了《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如通过,将为房地产商进行新房买卖增加一道“紧箍咒”。

 

  全城防白蚁 违规者出局

  这份旨在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和减少白蚁危害、以保证房屋住用安全的《意见稿》明确规定,东莞全市范围内,凡是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都要进行白蚁预防。此外,还要对原有房屋进行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管工作,由市房产管理局,各镇(区)房地产管理所负责行政区域内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管工作。

  而对从事房屋白蚁防治的单位、个人以及药品的使用,都有严格指令和规范:诸如对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坚持年度审核制度,年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白蚁防治业务;对防治专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对药品,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剂。

  此外,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药剂进出领料制度。药剂必须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同时,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还对工程使用的药剂进行定期抽检。

  预防不过关 不发预售证

  《意见稿》中特别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进行白蚁预防,不能出具《白蚁预防合同》,如出具虚假合同,有关部门应暂缓为其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违反该规定的企业,《意见稿》明确指出,将对违规承接白蚁防治工作的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不合格药物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此外,针对市民颇为关注的白蚁防治收费问题,《意见稿》中也有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的房屋的白蚁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列入基建项目的概预算。此外,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0年,每年应进行一次以上的复查。 

  房屋白蚁防治包治期内的复查(维护)不另行收费,建设单位从白蚁防治费总额中提取20%的资金,存入白蚁防治单位按规定设立的专用账户,作为包治期内的复查费用。白蚁防治单位凭复查费的入账证明,在10日之内向市白蚁防治协会办理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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